中方代表对涉叙利亚决议未能解决有关各方合理
发布时间:2025-11-09 09:37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新华社联合国11月6日电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在安理会11月6日投票调整涉叙利亚制裁决议草案后发表解释性讲话,对决议未能解决各方合理关切表示遗憾。安理会当天通过第2799号决议,决定将叙利亚政权领导人艾哈迈德·萨拉德和叙利亚政权内政部负责人阿纳斯·哈塔布从“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制裁名单中删除。美国起草的决议草案获得14票赞成。中国投了弃权票。傅聪表示,中方对于解决安理会对叙利亚制裁问题的态度从一开始就非常明确。宁。中方主张安理会应考虑叙利亚反恐安全形势以及相关安排可能产生的复杂影响,统筹考虑叙利亚长远利益和实际需要,妥善回应有关各方合理关切,认真研究、审慎作出决定。遗憾的是,刚刚表决的决议草案未能体现上述原则和精神,中方不得不投弃权票。傅聪表示,安理会成员在几个小时内就决议草案进行了多轮磋商。中方本着对叙利亚和叙利亚人民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磋商进程,就反恐问题特别是叙利亚境内外国恐怖分子问题向众多成员表达了合理关切,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修改建议。然而,提案国没有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安理会成员之间仍存在重大分歧的情况下,迫使安理会采取行动服务于自己的政治议程。中方对此表示遗憾。傅聪强调,当前叙利亚正处于政治过渡阶段,安全形势脆弱,反恐工作艰巨。大批境外恐怖武装分子乘乱、有机可乘,严重威胁叙利亚以及地区和国际和平与安全。打击恐怖主义是叙利亚国家重建的基础。安理会就叙利亚问题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必须充分考虑反恐形势,必须有利于实现安理会反恐问题目标。向叙利亚提供的任何支持和援助都不得损害安理会制裁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的机制。公正的决议重申了安理会反恐要求,明确叙利亚必须履行反恐承诺,果断行动打击恐怖行为,应对包括叙利亚境内“东方伊斯兰运动”分子在内的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的威胁。叙利亚必须履行反恐义务,采取实际行动,取得重大进展,取信于国际社会。傅聪指出,目前,安理会1267制裁委员会名单上仍有160多个实体和430多名个人,针对这些实体和个人的旅行禁令、资产冻结、武器禁运等措施仍然有效。各国有责任严格执行安理会制裁决议,防止包括“东伊运”在内的所有列入清单的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遭受制裁。直接从外部获取资金、武器等支持,对别国安全构成威胁。 (编辑: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