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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4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西南监管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黔西南金凤决字[2025]16-21号)。黔西南金申决字[2025]号误导保单持有人和被保险人。黔西南州金融监管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处以罚款17万元。黔西南金风决字[2025]17号显示,王跃(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营销发展部经理)从保单持有人和被保险人中消失。黔西南金融监管局对王悦给予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黔西南金审决字[2025]18号文件显示,李柔熙(时任副省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银行保险部经理(主持)采用虚构中间业务方式收取费用。黔西南金融监管局对李柔熙进行警告,并罚款1万元。黔西南金商决字[2025]19号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的个人代理人向投保人提供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黔西南金融监管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罚款。根据印地语。以下为原文:
(编辑:华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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